海南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学杂费住宿费等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期13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含水电费,不住宿不收费);
(三)课本资料费:由出版社发行的教科书,按定价收取;举办单位自编的辅导材料、讲义等按工本费收取。
二、你校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三、本批复自2001年秋季入学起试行一年,期满重新办理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