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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昌邑路10号橡六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的批复

二00二年六月二十日
青岛胶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橡六花园基准价格的报告》(青胶集责司[2002]基字第3号)收悉。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91号)及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工程预算造价的审核报告(中审基字[2002]第8017号),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6524.65平方米,其中,网点建筑面积1761.60平方米;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9931.42平方米;公建面积1866.45平方米(托幼:1500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278平方米,配电室:88.45平方米)。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核定为每建筑平方米2064元。

  三、你公司可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上、下浮动不超过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上述批准的基准价格。你公司于2002年9月底以前将具体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备案。

  四、你公司在售楼处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售房时,不得在房价外加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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