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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二○○六年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一、第二高评委评审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100号和市人事局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一、第二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工程技术第一、第二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为:轻工、化工、医药、纺织、丝绸、机械、电气、电子、自动化、通讯、计算机等专业。

  二、评审条件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06年晋升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资格的均可申报。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的要求,按照杭州市人事局杭人专[2004]405号文件执行。除免于外语考试的,其他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高评委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申报对象。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58号文件规定,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人员参加评审前,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应考未考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

  三、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评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需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附表1)。
  外语免试及成绩审定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经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经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评审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附表11)。

  五、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如下: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表2)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3)1份,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4)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属于免试对象的改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有50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附表5)1份;
  (7)其他证明材料1份;
  (8)破格申报对象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表6)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稿);
  (10)近5年(至少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任期考核登记表1套。
  2、第二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表7)1份;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1套,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复印封面和目录;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3、以下材料另附,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表8)1份;
  (2)《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附表9)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不得打印和复印);
  (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10)一式35份,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
  (6)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原件,免试对象改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有50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1份;
  (7)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内容与第一册(2)、(3) 一样);
  (8)破格推荐审批表2份(内容与第一册(8)一样);
  (9)论文或著作代表作1份,并注明“论文代表作”。
  有关评审条件、评审表式均可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网址为:/)链接“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中查阅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市经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王志勇、邵惠静;联系电话85252010、85250368;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政府大楼3楼308室;邮编:310026;邮箱:shuliping15201@hzcnc.com)。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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