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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履行对外承诺的需要,省政府对1988年至2001年底发布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附件:省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7件)
  二00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发布时间
  1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口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琼府[1994]43号) 1994年5月21日
  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职能与经营市场分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1995]47号) 1995年5月22日
  3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琼府办[1995]65号)     1995年7月7日
  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品购销活动的通知(琼府办[1997]104号) 1997年11月4
  5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琼府[1998]33号) 1998年7月18日
  6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1998]93号) 1998年9月15日
  7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部分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期限的通知(琼府[2000]2号) 200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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