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组织编制2003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紧急通知

2003年我部拟利用中央投资继续安排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并按时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选项原则。在项目选择与安排上,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建设形成规模。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情况及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形成规模。沼气项目户的安排要相对集中,项目村(自然屯)的项目户要达到80%以上。二是向退耕还林地区倾斜。在符合沼气项目建设适宜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向退耕还林地区倾斜。三是建设技术力量有保障。沼气建设要实施专业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地拟报的沼气项目建设规模必须与有资质的施工人员数量相匹配。每申报建设100个沼气池至少要有1名获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员,且每个项目县持证人数不少于30人(“沼气生产工”只能计算国家级持证人数,并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培训证书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1。可按到2003年4月底能够达到的人数测算)。四是群众自愿。农民群众是农村沼气建设的主体,也是使用者和最终受益者,大部分建设资金由农民投入,因此必须坚持农民自愿、主动申请,决不能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项目可行性研究要“进村入户”,逐村调研,项目村应有80%以上的农户有传统的养猪习惯,项目户养殖存栏不少于3个猪单位,并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五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政府具有发展沼气的积极性,有健全的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能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二、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以“一池三改”,即沼气池与改厨、改厕和改圈相结合为基本项目单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引导项目村开展改院、改水、改路等配套建设,鼓励因地制宜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四位一体”、“猪沼果”和“五配套”等生态家园模式,帮助建池农户取得综合效益。本次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包括已建沼气户的配套建设。
  各省(区、市)申报的项目县,西北地区和东部地区不超过10个,其它地区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县中央投资控制在300万元以内。项目投资由中央、地方、农户共同承担,中央投资直接补助建池农户,中部地区每户补助800元左右,西部地区及革命老区每户补助900元左右,其它地区每户补助600元左右;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中部地区按1:0.5、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按1:0.25、其它地区按1:1,其余投资由农民自筹。

  三、可研深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组织有关的专业技术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各单位必须对拟上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落实到具体的县、乡、村、户,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筹措、组织与管理等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与分析。项目由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承担,以村为实施单位,以农户为建设单元,由各省(区、市)农业厅局统一申报,合并做1个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各地应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果业)厅(委、办、局)计字号行文申报。请各地农业计划部门与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文件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同时附各省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请各省在项目汇总表中对申报项目县和村进行明确排序。
  请按以上要求于2003年2月15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分别邮寄我部发展计划司和科技教育司各两套(来人送达者不予受理),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我部。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郭永田、阎成
电    话:010-64192587,64193068
电子邮件:kjsnyc@agri.gov.cn


农业部
二OO三年一月十六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