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水土保持局农村发展多元化活动奖励补助计划研提注意事项

一、目标:

(一)辅助地方政府推动农业产业文化资源与特色,鼓励民众整合运用地方农业、文化、生态等产业资源,营造出地方农业产业文化特色,开拓农村社区生机与活力。

(二)促进农产品商业化,提高农产品之价值及利润,带动地方农村休闲旅游事业,提升农村生活品质。

(三)为使农民了解地方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土保持设施、农村建设及农村社区总体营造等成果,进而办理农村产业文化等活动与有关之研习,促进农村永续发展。

二、奖励补助项目、活动内容、事项:

(一)产业文化活动:配合当地庆典、结合水土保持及农村发展等相关活动及特有农产品为主轴,依规划地区农产品之上市,规划结合农村地方特色与人文资源,将地方产业与文化资源相结合,以产业文化知性之旅的教育活动方式等,带动当地与城市居民共同参与,以彰显多样化的农村魅力及价值,且每年以补助一次为原则。

(二)研习活动:研习各地农村发展、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礼品化包装设计、地方义工培育、农村文化解说、水土保持各项设施及功能等,以推展地方工作,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及达到坡地保育利用并重之目标,研习活动参访地点以本局历年办竣农村规划且建设具相当成果地区、先进农业生产地区、农业试验单位、学术研究机构及水土保持户外教室为原则。

三、申请单位、条件、程序与计划格式:

(一)申请单位:县(市)政府、乡(镇、市、区)公所、已立案之社区组织(社区发展协会、以社区营造为宗旨之立案团体、生产合作社、农会基层组织等)。

(二)申请条件:本局历年完成农村规划之地区、营造农村新风貌补助计画办理地区。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应于举办活动前一年度11月30日前,检附申请表及申请补助计划书向县(市)政府提出申请,各县(市)政府应于12月10日前汇整申请案件,提报水土保持局所属各辖区范围工程所。

2.水土保持局各工程所受理各县(市)政府申请案件后,应先行办理初审,初审应邀集相关县(市)政府代表、水土保持局及工程所相关业务单位代表、专家学者等至少七人组成审查小组,针对计划内容加以分析、评估可行性,并排列优先级后,于12月31日前填具初审结果意见汇总表及相关附件,送水土保持局复审。

3.水土保持局汇整各工程所初审案件后,应办理复审,依审查结果分别办理核定。

(四)申请表、申请计划书、初审结果汇总表格式及内容详如附件一、二、三,有关经费预算,应详列单价、个数及总数,详细说明计列标准与科目用途,以实地之访价核实编列。

四、奖励补助及配合款额度:

(一)产业文化活动:全程活动日数至少1日以上,补助经费每日以不超过新台币20万元为原则,补助金额最高以新台币60万元为限。

(二)研习活动:全程活动至少1日以上,补助经费每日以不超过新台币5万元为原则,补助金额最高以新台币20万元为限。

(三)提报总额度上限:水土保持局第一至第四工程所提报之总额度上限(含产业文化活动及研习活动)各为新台币500万元,第五及第六工程所各为新台币200万元。

(四)申请单位应提列活动自筹配合款或地方政府配合款,经费最少不得低于本局补助款1/3。

五、产业文化活动应在受补助单位所属本局历年完成农村规划地区、营造农村新风貌补助计划办理地区内办理。

六、研习活动参加人员须为受补助单位所属本局历年完成农村规划地区、营造农村新风貌补助计划办理地区内之农民,且不得少于 40人。

七、同一乡镇辖区内,倘有2个单位以上有意办理同一项目活动者,应协调由一个单位办理或以联合方式举办,且不得向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或所属机关重复申请核定。

八、受奖励补助之计划经费应向水土保持会计单位给据冲帐,各受补助单位、团体,应依会计程序规定核销。

九、经核定之补助案,计划内容若有变更,应函报本局同意备查,因故无法实施者,应全额缴还补助款。

十、受补助单位应于活动2周前,备函检送详细活动行程报县(市)政府或工程所及水土保持局以便了解活动效益。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