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成立全国新闻高经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做好新闻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经与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等十个新闻单位协商,聘请在京各有关新闻单位的专家参加,组建全国新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劳动人事部领导下工作。它的任务是负责全国新闻高级职称(特级记者和新闻单位的编审)的综合平衡的确认,并指导新闻职称的评定工作。
  中央各新闻单位和省、市、自治区评定的特级记者(编审)的全部材料应报送评审委员会审核,经确认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授予职称。
  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全国新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情况和材料,建立工作联系。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