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改变军人服务社的进货价格和利润管理的通知
经研究,自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起,军人服务社的进货价格,由原来按零售价倒扣作价的办法,一律改为批发价。改为批发价以后,除按规定缴纳百分之三的零售环节工商税和开支经营管理费用外,所得利润上交总后勤部管理,暂不缴纳工商所得税。具体管理上缴办法由总后勤部另行规定下达。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函
»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关于对暂定税率商品范围及部分商品暂定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
»
关于中医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性方案
»
关于对H2000通关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扩容改造的公告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