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一九八七年技术开发贷款贴息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
“七五”期间,银行每年安排一部分信贷资金给国家经委用于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其利率问题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现决定,对一九八七年的四亿元技术开发贷款和一九八七年以前发放的尚未到期的技术开发贷款仍实行贴息,具体贴息办法,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委、中国工商银行(86)工银字第74号文件规定办理;对已经到期尚未收回的和收回再贷的技术开发贷款,人民银行不再补贴利息。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青海省建设厅关于“压密注浆技术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应用研究”科研项目的批复
»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消费税税政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标准的通知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企业购买货物从销售方取得返还资金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省管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