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增值税税目具体范围的解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三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调减部分轻工产品税收负担和扩大增值税试行范围的通知》,规定对部分原来征收产品税的轻工产品改征增值税,并对税目做了调整。我局根据调整后的税目制订了《增值税税目具体范围的解释》,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税目具体范围的解释》
14、帽、鞋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65税目“帽”、第66税目“鞋”的征收范围执行。
15、纸
纸,一般是将经过制浆处理的纤维(包括植物纤维、矿物纤维、合成纤维等)悬浮于水中,加入或不加入其他添加物质(如胶料、填料、色料等),在网上(竹网、金属网或塑料网)互相交错组合,初步脱水,再经压榨和干燥之后而制成的片状纤维物质。按其所用原料分为草浆纸、木浆纸、竹浆纸、蔗浆纸等类。按其制造方法分为手工抄造和机器抄造两种。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分十一个子目:
(1)复制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4税目“复制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2)特种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1税目“特种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3)新闻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68税目“新闻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4)记录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0税目“记录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5)卷烟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69税目“卷烟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6)普通玻璃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2税目“普通玻璃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7)卫生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3税目“卫生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8)上色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6税目“上色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9)土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5税目“土纸”的征收范围执行。
(10)包装纸板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7税目“包装纸板”的征收范围执行。
(11)其他纸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67税目“普通纸”的征收范围执行,指本税目下设(1)至(10)子目征收范围以外的各种纸。
16、文化用品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分八个子目:
(1)印刷品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8税目“印刷品”的征收范围执行。
(2)金笔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9税目“自来水金笔、铱金笔、圆珠笔及其零件”中的“自来水金笔”的征收范围执行。
含金的笔(包括金笔、铱金笔、圆珠笔和其他笔)零件属本子目的征收范围。
(3)铱金笔、圆珠笔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79税目“自来水金笔、铱金笔、圆珠笔及其零件”中的“铱金笔、圆珠笔”的征收范围执行。
铱金笔、圆珠笔、金笔的不含金的零件属本子目的征收范围。
(4)其他笔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80税目“铅笔、毛笔”和第81税目“其他笔”的征收范围执行。
(5)乐器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82税目“乐器”的征收范围执行。
(6)唱片、盒式录音带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83税目“唱片、盒式录音带”的征收范围执行。
(7)体育用品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84税目“体育用品”的征收范围执行。
(8)儿童玩具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85税目“儿童玩具”的征收范围执行。
17、日用化学品
日用化学品一般是指用于人们日常生活,如化妆、护肤、护发、洗涤、卫生等方面的化学品。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分十四个子目:
(1)化妆品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16税目“化妆品”的征收范围执行。
(2)护肤护发品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17税目“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执行。
(3)爽身粉、痱子粉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18税目“爽身粉、痱子粉、洗发膏、洗发水、蛤蜊油”中的“爽身粉、痱子粉”的征收范围执行。
(4)洗发膏、洗发水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18税目“爽身粉、痱子粉、洗发膏、洗发水、蛤蜊油”中的“洗发膏、洗发水”的征收范围执行。
(5)香皂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19税目“香皂”的征收范围执行。
(6)肥皂及皂粉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0税目“肥皂及皂粉”的征收范围执行。
(7)合成洗涤剂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1税目“合成洗涤剂”的征收范围执行。
(8)去污粉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2税目“去污粉”的征收范围执行。
(9)牙膏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3税目“牙膏”的征收范围执行。
(10)火柴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4税目“火柴”的征收范围执行。
(11)蚊香、卫生香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5税目“蚊香、卫生香”的征收范围执行。
(12)香料、香糖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6税目“香料”第127税目“香精”的征收范围执行。
(13)糖精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8税目“糖精”的征收范围执行。
(14)其化日用化学品
征收范围按原产品税第129税目“其他日用化学品”的征收范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