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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的通知

为了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业人才,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特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水利部等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的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具体名额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对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是党和政府为发展民族教育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高等学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只能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录取时降分幅度为20分。个别省(区),人数特别少(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80分。

  三、为了保证教学质量,预科生入学后,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家民委《关于重新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基础汉语〉、〈阅读与写作〉、〈数学〉和〈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教民(1996)1号)组织教学、考核。

  四、对不执行国家有关招生规定的高校,下一年减少其预科招生计划或取消其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资格。

  五、教育部11所部属高校1998年招收的570名,中南林学院等6所高校招收的350名,国家民委直属高校招收的807名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已另发文,本文不再列出。

  六、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人才,对我国21世纪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团结、边疆稳定都有重要作用,希望各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加强领导,切实作好此项工作。
  
附:1998年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名额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         160
   内蒙古大学          40
   内蒙古工业大学        40
   内蒙古林学院         40
   内蒙古医学院         40
   黑龙江省           80
   哈尔滨师范大学        80
   福建省            60
   福建农业大学         30
   福建师范大学         30
   湖北省            100
   湖北民族学院         100
   湖南省            600
   吉首大学           200
   湘潭大学           100
   湖南农业大学         100
   武陵高等专科学校       100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广东省            80
   广东民族学院         80
   广西壮族自治区        720
   广西民族学院         720
   海南省            80
   海南大学           40
   海南师范学院         40
   重庆市            300
   四川三峡学院         50
   四川畜牧兽医学院       30
   重庆师范学院         40
   四川外语学院         50
   四川美术学院         30
   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四川省            350
   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60
   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0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0
   凉山大学           30
   贵州省            540
   贵州大学           60
   贵州师范大学         80
   贵州民族学院         150
   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0
   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0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90
   黔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0
   云南省            1000
   云南工业大学         200
   云南师范大学         240
   云南民族学院         260
   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0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0
   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0
   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50
   西藏自治区          265
   西藏大学           140
   西藏农牧学院         90
   西藏民族学院         35
   甘肃省            80
   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0
   青海省            405
   青海大学           30
   青海师范大学         85
   青海民族学院         130
   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6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80
   宁夏大学           240
   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20
   新疆大学           105
   新疆师范大学         140
   新疆工学院          75
   国家教委           10
   大连理工大学         10
   (限招新疆石油管理局少数民族学生)
   林业部            30
   西北林学院          30
   水利部            40
   河海大学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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