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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顺华等27人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及“严打”整治斗争。广大人民群众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斗争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一身正气,不畏强暴,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时候,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英勇顽强地同违法犯罪分子展开殊死博斗,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的正气歌,为保护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表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他们是弘扬正气的楷模,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
  市政府决定:授予以下27位同志“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王顺华     重庆电视台记者
  石国伦     涪陵区罗云乡鱼亭村四组农民
  冉健军     黔江区金溪管委会干部
  刘才华     忠县官坝镇碾盘场32号居民
  朱 蓓     重庆第二财贸校学生
  怀元元     高新区石桥铺派出所联防队员
  邹杨智     巫山县巫峡镇圣泉街待业人员
  陈 忠     巴南区陈家乡中学职工
  陈鸿波     江北区工商分局巡查队队长
  周祖坤     渝中区石板坡派出所联防队员
  杨 荷     重庆合成化工厂退休工人
  罗贵生     涪陵区土地坡乡治安联防队员
  罗明辉     九龙坡区地税局副科长
  张杰伟     潼南县宝龙镇一村九组农民
  徐兴明     丰都县实验小学教师
  唐昌义     合川市二郎镇沙林村六组农民
  顾 强     重庆环达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
  舒 航     九龙坡区地税局工人
  程宏鑫     万州区杨家街口39号居民
  蒋作明     南岸区南坪镇二塘村一组农民
  蒋红军     南岸区南坪镇二塘村一组农民
  蒋继珍     梁平县东乡骑龙村七组农民
  谢德国     荣昌县昌元镇五福街居委会主任
  蔺中成     涪陵区曾福乡永林村一组农民
  蔺显强     涪陵区敦仁街道治安联防队员
  廖桂林     开县金峰乡法律服务所职工
  潘国文     铜梁县土桥镇黄沙村一组治保主任
  希望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对在斗争中英勇牺牲的“见义勇为英雄”表示崇高的敬意。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不畏强暴、见义勇为、无私奉献,为确保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总目标,为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而努力奋斗。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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