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8年4月30日 国税发[1998]63号)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的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试办中外合资(合作)商业零售企业问题的请示
»
南京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成都市引荐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试行)
»
青海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交通部关于发布《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