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碚区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北碚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驻地迁移的请示》(北碚府文(2002)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碚区人民政府驻地从碚峡西路9号迁至新区9—11号地。
  二、搬迁经费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