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州政府、行署物价处(委、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委(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0]39号)文件精神,现对2000年我省小麦收购价格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1、小麦收购价格继续执行定购价和保护价同一价格。
2、价格水平。我省小麦(包括冬、春麦)不分白麦和红麦,统一按混合麦(花麦)执行。每50公斤中等冬小麦为55元;中等春小麦为52元。河西各地市执行春小麦价格,其余地区执行冬小麦价格。
3、等级差价。同品种小麦中等以上每相邻等级差价为2元,中等以下每相邻等级差价为3元。
4、对优质品种小麦的收购价格,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优质优价,不低于普通品种收购价格的原则自行确定。
5、加强对粮食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购销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拒收限收、不执行优质优价政策、降价亏本销售等行为,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
附件:2000年甘肃省各等级小麦(混合麦)收购价格表
附表:
2000年甘肃省各等级小麦(混合麦)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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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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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春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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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9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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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7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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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5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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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2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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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9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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