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为推动出口持续增长,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国家在继续实行出口商品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对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和高新技术商品实行增加贴息政策。为配合上述政策的实施,经研究,现就有关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对企业2001年出口商品贴息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2001年出口商品贴息包括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和有收汇边贸易出口贴息。
  2、对企业2001年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和高新技术商品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增加的贴息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