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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1年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工作,表彰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文明工地,部署2002年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工程安全质量与行业发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2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圣庭苑酒店(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
  电话总机:0755—2076666

  三、会议代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厅长(主任)1人,主管处长1人(如果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分设处的可来2人),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分管司局长1人、处长1人,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主管领导1人。

  四、其他
  请参加会议的代表于2月22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分别传真给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和深圳市建设局,以便安排接站,并请提前办好边境通行证。准备经验交流材料的单位请在2月6日前将材料发至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E-mail:FEL-PENG@sohu.com
  联系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王树平  刘若光
  电话:010-68393191 010-68393494
  传真:010-68394250
  深圳市建设局办公室  胡灿
  电话:0755-3788041
  传真:0755-3788055
  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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