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审批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张地价管(2002)12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甘价房地(2002)61号)规定,在审核你局所报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你市金安宛和新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上述两个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局在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小区设施、绿化、卫生、保安并考虑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以内核定试行价格,试行期不超过一年。省上将在适当时机予以考查确认,并核定正式标准执行。
二、标准核定后,请你们做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其进一步改进服务工作,为小区住户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