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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甘肃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3年1月16日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审议,并根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耶克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甘肃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实现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加快发展,全面完成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强调,要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坚持开发式扶贫,减轻农民负担。加快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加大对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外、省外投资。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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