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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四日
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六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委制定的《重庆市2003年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委
(二○○三年八月)
  2003年,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实施畅通工程和“半小时主城”作为为民办实事“八大民心工程”之一。为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3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重庆市2002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补充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2)97号)精神和要求,在总结近3年来实施畅通工程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特提出全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2003年,我市要进一步加大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力度,将畅通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部分区县(自治县、市)中心城区,重点是万州、涪陵等大城市以及黔江、江津、合川、永川、南川、万盛、双桥、长寿等区域中心城市。主城区畅通工程实施范围要扩展到建成区的全部城区道路,并将渝中区作为示范区,加强管理,重点实施;要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工程”,力争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全面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措施,确保主城区的主要干道全部达到A类城市优秀管理(二等)水平;万州区、涪陵区达到C类城市优秀管理(二等)水平;黔江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等区域中心城市达到D类城市优秀管理(二等)水平。各区县(自治县、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力争达到预定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按照“半小时主城”建设计划,确保资金到位,按期完成年度各项建设任务。特别要重点加快菜园坝长江大桥建设和四公里立交、大坪立交及长江路、石板坡至中兴路等改造的进度。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畅通工程的战略转移。要把主城区示范街(区)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效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拓展,力争每一个城市在主要干道都建成一、二个示范路段,提高全市交通管理水平。在实施畅通工程中要注重解决“是不是科学”、“是不是合理”、“是不是以人为本”等问题,将精品意识体现在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上,体现在道路交通的组织上,体现在相关交通管理政策、措施的制定上,体现在技术设备的开发利用上。实施畅通工程的各个城市都要努力建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精品工程。市畅通工程办公室要抓好分类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专题指导,推动各区县(自治县、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邀请专家加强调研和论证,结合“半小时主城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打通“瓶颈”路,改造节点,逐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一整套合理、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投资不大,改造后成效显著”的原则,打通、拓宽一些断头路,合理开口连接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的滨江路,发挥滨江路的交通功能,同时充分考虑轻轨交通和主干道的接点以及各组团中心步行街交通的连接问题,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主城区畅通工程重点在组织循环交通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城区的一些支线道路,科学规划,合理组织单项循环交通。要制定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在一些道路条件允许的路段开辟增设公交专用线路。
  (四)继续深挖潜力,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城区交通畅通。要认真研究“半小时主城”工程施工对现行交通带来的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精心搞好重点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力争把施工带来的交通拥阻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需要,适时调整交通组织方案,既要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又要确保道路畅通。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要进一步提高交通信号灯的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各个方向不同时段的车流状况,合理调整信号相位和配时,使现有交通信号灯的配时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渠化路口交通,通过路口禁左和沿街单位车辆右进右出等管理措施,减少交通冲突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完善中英文指路标志,引导车辆快速、有序通过各交通路口,提高车辆通行流量。
  (五)继续加大交通秩序整顿力度,始终保持对交通违章行为严管、严查、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巩固和深化整治客运车辆交通秩序活动成果,严格落实管段责任制,实行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确保客运车辆交通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摩托车交通违章突出、乱停乱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又影响城市形象的特点,把摩托车交通违章纳入整顿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违章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行为。要调整、充实义务交通协勤队伍,统一全市义务交通协勤队伍的名称、服装,使义交协勤队管理更加规范,大力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要加大对机动车辆违章鸣号、沿途漏洒、尾气排放超标查处的力度,按照市里提出的“柴油中巴车3年退出主城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中巴客车控制在主城区环线高速公路以外运行。要广泛运用电子警察、酒精检测仪、雷达测速仪等技术手段,严格纠正查处各类交通违章。
  (六)强化静态交通管理。根据交通需求,结合主城区的客观实际,加强停车场(库)建设。对现有停车场(库)要进一步清理整治,加强管理,有条件的要努力建成“停车管理示范街”,做到停车有位、停车入位、停车有序,减少路面违章停车,确保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
  (七)强化路面交通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城市交通勤务改革。要研究制定《城市交通勤务工作指导意见》,积极调整勤务布局,实施交通管理责任区勤务模式,合理配置警力,把警力投放到秩序混乱、违章突出、事故高发以及交通拥阻的路口、路段,形成控制重点、覆盖全面、管控有力的勤务管理格局。要充分发挥和完善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功能,提高交通控制与勤务协调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交通管理指挥系统。要进一步明确岗位民警职责,加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民警的管事率,确保路面交通秩序疏导、违章纠正、事故现场处理等,做到一警多能。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后续工作,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和程序,同时加强社会宣传,特别是要让广大驾驶员知晓“快处”有关程序和要求,发生一般车损交通事故后能主动快速撤除,确保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工作真正快起来,减少人为交通堵塞。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交通法规进万家”活动,积极深入地开展交通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发挥“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学校”的作用,把客运驾驶员、严重违章驾驶员、交通肇事驾驶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牢固树立安全、文明的行车意识。要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网站,开展驾驶员网上交通安全学习。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充分依靠学校、街道、社区等,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突出对行车、行人等交通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社区群众和进城务工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九)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公安部在我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违章信息异地交换平台系统试点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狠抓软件安装、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保证试点进度,完成交通违章信息异地交换试点工作任务。继续抓好《全市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与记分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全国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开发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安交通管理公共网页,努力实现全市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努力做好前期工作,尽快建成可视化智能交通系统。要加大交通管理科技投入,增设红绿灯30组,“电子警察”50个,车辆流量检测点10个,电视监控点31个,扩建“122”交通事故报警系统,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十)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完善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规划、建设、工商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从提升直辖市的城市形象和交通需求等方面出发,加大对各种违章占道、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影响城市景观的路边违章建筑、公路上空乱拉的电线、电缆等进行清理整治,逐步规范。
  (十一)健全交通科技管理机构和交通管理专家咨询组织。加快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业务骨干。科学制定规划,突出指导性、可操作性,实现决策、管理、应用的科学化。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城市交通规划》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完善和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家的作用,举办畅通工程理论研讨会,深入探讨城市交通管理发展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对畅通工程的指导、检查工作,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市里已成立“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总队总队长张志维兼任,具体负责全市畅通工程工作的协调。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委等有关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联络员,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加强分类指导,推动畅通工程的顺利进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本地区畅通工程按时完成。
  (二)认真开展评价、总结工作。公安部、建设部对2003年实施畅通工程评价采取申报制。我市主城区的自评工作和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的评价工作务必在2003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将初评结果分别报公安部、建设部;同时,做好迎接公安部、建设部复评的相关工作。12月底前,市政府对全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2003年实施畅通工程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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