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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部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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