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4)1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入汛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地质灾害,尤其是5月13日,我市秀山县干川乡迓福村发生的岩崩泥石流,造成正在区内劳动的11人失踪,再次给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由于连续降雨,将可能诱发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了切实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排查,严密监控,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二、落实制度,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到位
  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关键在于措施、制度落实到位。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灾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制度、群测群防等相关制度和措施,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层层落实。
三、认真排查,加强对各地质灾害点的严密监控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点进行认真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检查各居民点房前屋后的挡墙、围墙、堡坎、梯道等设施的安全情况;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的切坡、边坡稳定情况;已搬迁的灾害点有无人员返回情况。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排查及工作落实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政府。
四、认真整改,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分析,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需要治理的要及时治理,需要搬迁撤离避险的必须搬迁撤离,对地质灾害险情严重的区域要加强监控,随时掌握灾害点的变化情况,防止搬迁人员返回危险区,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