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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机、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农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和交流,我部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基础上,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原则
  在总结首届农交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第二届农交会坚持“四个不变”:
  一是办会宗旨不变。继续坚持“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宗旨。
  二是办会原则不变。继续按照“精品、务实、开放”的原则,严格筛选参展企业。
  三是准入条件不变。参展企业必须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或者产品获得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优秀农机、水产、畜禽生产企业,台、港、澳及外商投资企业。参展产品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先进适用农牧渔机具。
  四是布展原则不变。继续坚持“按行业分馆、按产品分区、以企业为主”的布展原则,突出企业和产品。
  二、组织领导
  第二届农交会组委会由我部杜青林部长任主任,齐景发、范小建副部长和各协办单位一位领导任副主任,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张玉香司长任秘书长。
  三、时间、地点和规模
  第二届农交会定于2004年10月11—15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行,其中10月11日为采购商专场,10月12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展区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分为综合区(1号馆)、种植业产品区(3、5号馆)、养殖业产品区(2号馆)、农机产品区(广场)和销售广场(简易展厅和临时展厅)。
 
农  业  部
二〇〇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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