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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宣传国土资源科技领域为国土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经研究决定,对“九五”以来国土资源科技领域的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奖励,奖励名称为“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为了做好这次科技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各直属单位负责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推荐单位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附件1)的要求填写推荐书(附件2)及有关材料,各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各直属单位对报奖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统一推荐报部指定地点。

  二、推荐指标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实行限额择优推荐,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推荐,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3。

  三、推荐材料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要求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书及有关报奖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登记过的科技成果,成果登记请与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办公室联系;
   2.推荐书、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引用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及有关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有一份须盖有红章的原件材料并在推荐书封面左上角注明归档材料,与其成果相关的研究报告或论著报一份。
   3.请认真阅读“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4),按要求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及相关材料;
   4.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个人信件评价不得作为评价证明;
   5.推荐单位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二份。

  四、推荐时限和报送地点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截止日期为200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请报送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五、组织评审
   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设立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奖励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部机关大院内)
   联系人:夏祖葆、王淑梅
   电 话:66558766 66558721
   联系单位: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联系人:施俊法、马岩
   电 话:66558719 66558411
   联系地址:北京市阜内大街64号 100812

附: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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