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收取出租车计价器调试成本费的请示》(鞍计监发[2005]112号)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出租车计价器调试费为80元/台。此标准从2005年11月26日开始执行。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了减轻出租车业主负担,此次调试费用由出租车企业承担,个体出租车调试费用免收。你局要认真执行标准,不准搭车收费。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