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总社《关于深化鞍山市基层供销社改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六日
关于深化鞍山市基层供销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发(2005)22号),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基层供销社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通过深化改革,加速基层供销社的改组改造和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为农服务体系,打造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改革目标:到2007年,从单纯流通领域的供销合作发展成为农工商、产加销多领域的全面合作,从单一的经营组织发展成为向农民提供经济、技术和文化多方面服务的综合服务组织;
通过改造重塑基层社、改革产权制度、开放办社、整合经营网络、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和监管,实现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自身活力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工作目标,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全地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0个,综合服务站发展到400个,经纪人协会发展到120个,农资连锁配送网点发展到150个,农村日用品连锁超市发展到10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到12个。
二、改革传统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
以合作经济基本原则为指导,以开放办社为方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实行组织、人才、资本的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并吸纳经济实力强、市场带动能力大的龙头企业、种养加大户、个体经营大户、农业技术人员及科研单位等加入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推广台安县小红旗村果菜专业合作社的经验,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能人领办、农民自办、与龙头企业合办、依托供销社主办等多种方式,大力创办粮油、果品、蔬菜、花卉、种养、加工、储藏、运输、农资服务等各类专业合作社,使基层供销社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致富农民、发展自身。
(二)改造、扩大经营服务网络,把村级综合服务站逐步办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和改造力度,增强服务功能,并逐步把村级综合服务站与现代流通体系进行对接,把村级综合服务站办成乡村连锁店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三)不断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各种有效形式和机制,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帮助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品牌经营;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条件;积极倡导并推动组建地区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集团。
三、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实现经营业态创新,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各级供销社要大力引进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改造整合经营网络,充分利用供销社原有的经营设施,并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积极创办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推广运用总经销、总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和交易手段,促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和优质、绿色农产品进城的良性循环。
(一)推进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将农资连锁网络建设作为全系统网络改造的重点工程,率先推进,重点突破。到2007年,建设4个县级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网点发展到150个。
(二)推进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供销社现有的网络资源,以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点、村级综合服务站为网络终端,通过连锁配送方式,把分散经营和相互独立的网点组织起来,形成“小超市、大连锁”的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新网络。到2007年,建连锁中心店2个,农村日用品连锁超市发展到100个。
(三)推进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一是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城乡超市等企业为龙头,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形成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为城市居民建立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促进生产与消费的有机结合;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将网络延伸到国外,扩大优质农副产品出口。二是抓好市场建设,结合本地农产品资源优势,利用供销社闲置的仓库、院落、厂房、土地等,建场搭台,引导农民以各种形式进入市场,把小生产和大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到2007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到12个。
四、搭建合作经济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组建各类专业协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各级供销社要把发展行业协会作为延伸为农服务网络、扩大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的战略措施。突破传统观念,广泛吸收行业内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企业入会,扩大会员覆盖面。帮助协会搞好发展规划、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积极协调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把协会办成联系企业、政府和社会的桥梁与纽带。
县级供销社要强化为农服务的功能,积极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把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村经纪人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协会作为深化供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围绕当地主导产品,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兴办协会,强化信息、技术、仓储、运输等方面的服务与合作。到2007年,组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2个,各级经纪人协会发展到120个。
五、深化供销系统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
(一)深化县级供销社改革。县级供销社是供销体制改革和供销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强化为农服务的功能,创建并完善为“三农”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要实行社企分开,保持县级供销社机构的稳定,所需经费在精简人员编制的前提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通过实行开放办社、社企分开,加快县级供销社的职能转变,将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转变为统领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由行政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在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活跃农村市场、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进一步理顺县(市)、区供销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管。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建立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通过资本运营,合理调整社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可以吸收社会资本投入供销合作社现有和发起组建的企业;鼓励和支持社有资本在改革中有进有退,采取各种方式放开搞活。
(三)深化基层社改革。全面推进基层社的改组改造,夯实合作经济发展基础,把基层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结合农村小城镇建设,大力推进乡镇中心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站)的建设,把基层社真正改造成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于已关闭清算、破产的基层社,通过资产置换、联合开发、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重新组合,组建中心社或“一县(区)一社”。要明确供销合作社资产是社员群众共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平调、私分、侵占。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破产、撤并,对改革后出现空白的地方,县联社要抓住当前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利时机,按照合作制原则,发展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四)整合全地区供销系统的网络资源。通过招商引资上项目,与国内外知名公司连锁经营,将资源优势、传统网络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竞争优势,实现供销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使供销经济从传统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从单一经营向全方位经营转变,从注重社属企业发展向统筹城乡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转变。
鞍山市供销总社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