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2006年上半年农户收入预报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农户收入预报方案》(农办经(200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户收入预报是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制定农民增收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并配套好相应的调查经费。
  二、加强农户选择、数据采集的科学性。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各地一定要选择农民收入水平中等的县(市、区)、村、户。各调查县(市、区)要组织实施好数据的调查、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县、市农经统计人员要认真审核每一户被调查农民的填报情况,确保数据的质量。
  三、需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各调查市、县要用山东省版(即2004年统一配发)的软件;
  (二)去年数据一定要填上,附报指标一定要填完整;
  (三)收入大户一定不能填报,否则会影响整个村、县、市的农民收入水平。
  请各市于6月10日前,将汇总数据及其分析报告报送省厅。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的通知》(略)
山东省农业厅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