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机认证机构:
最近,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若干政策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4]21号)中提出:“外贸发展基金要向促进农产品出口倾斜,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研究新产品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认证等,扶持出口生产基地问题,由商务部牵头,会同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落实”;“从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问题,由财政部牵头,会同农业部、质检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我委正在与有关部委联系,争取其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时,充分考虑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需要国家给予“绿箱政策”支持的必要性。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没有建立有机产品生产及认证的统计机制,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全面了解情况。为使有关部门掌握情况,特请你单位就有关获证企业有机产品(含AA级绿色食品)生产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同时了解有关有机产品进口情况,并于6月18日前报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联系人:杨志刚
电 话:010-82262765
传 真:010-82260757
电子邮件:yangzg@cnca.gov.cn
附件: 1.有机产品(转换期)生产情况统计表
2.有机产品(生产期)生产情况统计表
3.有机产品转换期情况统计表
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