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2)16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参照在校外新建的大学生公寓区收费标准执行,即5至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3至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四、本通知自200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