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为规范和保障我国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
体育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也同时显现出《
体育法》不能很好适应
体育法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不能很好适应
体育法》不能很好适应
体育法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今年,国家体育总局已提出适时修改《
体育法》的任务。为推动修改《
体育法》进程,为其提供理论支持,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法学会
体育法学研究会拟定于今年年底召开“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理论研讨会”。现就征集会议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从事法学理论、法律研究、体育管理、体育科研等工作的人员。
二、主要选题范围
(一)《
体育法》理论基础和《
体育法》涉及各种体育基本关系的研究;
(二)《
体育法》的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及其相关影响和制约因素的研究;
(三)相关领域立法、国外体育立法与修改《
体育法》的比较借鉴研究;
(四)有关社会体育方面的立法研究;
(五)有关学校体育方面的立法研究;
(六)有关竞技体育方面的立法研究;
(七)有关体育社会团体方面的立法研究;
(八)有关保障条件方面的立法研究;
(九)有关体育产业方面的立法研究;
(十)与修改
体育法相关的其它研究。
三、征文要求
(一)论文报送前未在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公开刊物上发表。
(二)论文一式3份,一般在6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论文全文只打印题目、正文和参考文献,不打印作者姓名、单位。
(三)论文摘要1份,5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同时标明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论文报送时间与地点
提交论文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论文及摘要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100763),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卫虹霞
联系电话:010-87182115
电子邮件:whx @sport.gov.cn
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