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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论文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为规范和保障我国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也同时显现出《体育法》不能很好适应体育法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不能很好适应体育法》不能很好适应体育法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制建设现实需要的一些问题。今年,国家体育总局已提出适时修改《体育法》的任务。为推动修改《体育法》进程,为其提供理论支持,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拟定于今年年底召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理论研讨会”。现就征集会议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从事法学理论、法律研究、体育管理、体育科研等工作的人员。

  二、主要选题范围
  (一)《体育法》理论基础和《体育法》涉及各种体育基本关系的研究;
  (二)《体育法》的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及其相关影响和制约因素的研究;
  (三)相关领域立法、国外体育立法与修改《体育法》的比较借鉴研究;
  (四)有关社会体育方面的立法研究;
  (五)有关学校体育方面的立法研究;
  (六)有关竞技体育方面的立法研究;
  (七)有关体育社会团体方面的立法研究;
  (八)有关保障条件方面的立法研究;
  (九)有关体育产业方面的立法研究;
  (十)与修改体育法相关的其它研究。

  三、征文要求
  (一)论文报送前未在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公开刊物上发表。
  (二)论文一式3份,一般在6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论文全文只打印题目、正文和参考文献,不打印作者姓名、单位。
  (三)论文摘要1份,5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同时标明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论文报送时间与地点
  提交论文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论文及摘要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100763),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卫虹霞
  联系电话:010-87182115
  电子邮件:whx @sport.gov.cn
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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