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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一4674533(传真)。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253号
  邮政编码:230022
  电子邮箱:gsp@ada.gov.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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