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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IT综合功能模块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高新区管委会、市开发投资公司: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实施“IT综合功能模块”项目相关问题的请示》(渝高技委文(2005)134号)收悉。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开创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MAXSINOHOLDINGS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重庆禾兴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兴江源公司),并按可行性报告和有关协议,尽快实施“IT综合功能模块”项目。其中,重庆开创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9000万元人民币出资,MAXSINOHOLDINGSLIMITED以1000万元人民币技术管理无形资产出资。
  二、同意禾兴江源公司建设“IT综合功能模块”项目融资4亿元由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和市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按54.55%和45.45%的比例进行担保。
  三、原则同意禾兴江源公司外方技术团队,即MAXSINOHOLDINGSLIMITED,在3年内达到约定条件时,外方技术团队可以其应得红利或自筹资金,按采用当期每股净资产现值或每股资本金原值加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二者取高限定价的办法回购重庆开创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1%的股份。
  四、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和完善项目建设有关手续。
  接到本批复后,请抓紧帮助项目业主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推进项目按期进行建设。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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