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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I章: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禁区)(综合)令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规例第16(1)条)

[1983年9月9日]

(本为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9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163号法律公告,1985年编正版,1989年第232号法律公告─1989年编正版,1992年第288号法律公告,1993年第327号法律公告,1996年第(C)76号法律公告(中文真确本),1999年第236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称为《船舶及港口管制(住家船只)(禁区)(综合)令》。

第2条 禁区的宣布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宣布附表所指明的香港水域范围不准住家船只进入。

附表 版本日期 24/09/1999

[第2条]

1.观塘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2.蓝巴勒海峡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3.盐田仔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4.九龙南塘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5.九龙北塘避风塘(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6.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城门河感潮水域─

(a)北纬22°24'32",东经114°12'56";及

(b)北纬22°24'37",东经114°12'50"。(1983年第294号法律公告)

7.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观塘仔湾(油塘湾)的部分香港水域─

(a)北纬22°17'48.5",东经114°13'49.0";及

(b)北纬22°17'59.0",东经114°13'41.7"。(1985年第9号法律公告)

8.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湾仔公共货物装卸区的部分香港水域─

(a)北纬22°17'09.0",东经114°10'42.1";及

(b)北纬22°17'09.7",东经114°10'44.5"。(1985年第163号法律公告)

9.由连接下列两个位置的线围绕的柴湾公共货物装卸区的部分香港水域─

(a)北纬22°16'31.2",东经114°14'33.6";及

(b)北纬22°16'28.0",东经114°14'30.6"。(1985年第163号法律公告)

10.新油麻地避风塘(1989年第232号法律公告;1993年第327号法律公告)

11.三家村避风塘(1992年第288号法律公告)

12.筲箕湾避风塘(1992年第288号法律公告)

13.土瓜湾避风塘(1993年第327号法律公告)

14.喜灵洲避风塘(1999年第236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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