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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我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现尤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体教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
  “体教结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训练、为国家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整合体育、教育等资源而实施的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宗旨,符合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是我市着力打造体育强市、文化大市的必然选择。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明确指出:努力抓好运动训练和文化教育,开拓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的新途径,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升学深造创造条件,提高运动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体教结合”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实践“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体教结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力度,开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二、“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深化改革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中深化改革,造就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适应现代竞技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体教结合”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推进教育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利用我市现有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资源,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专项运动队建设,建立我市从小学、初中到高中的“一条龙”体育人才培养新体系;以优化“体教结合”环境为保障,创新政策措施,创新投入机制,建立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关心、支持“体教结合”发展的社会氛围。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办好6-8所特色学校,8-1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2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立3-5支示范高中高水平竞技体育项目运动队。使学校体育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在省内外重大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
  三、采取有力措施,把“体教结合”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一条龙”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体育、教育部门要根据我市体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使我市青少年训练在项目设置、年龄结构、选材标准、训练内容和训练、竞赛机制上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要求,使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相融合,形成从小学、初中到高中相衔接的“一条龙”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逐步配齐体育设施。要开足体育课时,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积极组建学生运动队,开展经常性课余锻炼和竞赛活动,为培养和发现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打好基础。
  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和管理。一是放宽优秀体育特长生进入市体育学校、各级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入学、转学、借读条件,对获得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市运会、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前三名以及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学生,在上小学、初中时不受划片招生限制,按各学校开展体育项目对口招生;在初中升高中时给予降低文化课分数线录取;全国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一律免试入学;做到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中不少于5%的比例;对于特殊体育人才,经测试可采取免试或降低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录取入学;可跨区县招收体育特长生。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相对灵活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办法,为学生运动员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要确保体育特长生能够坚持系统的体育训练和文化课学习,防止出现“轻体重文”的现象。
  改革和完善青少年竞赛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竞赛的杠杆作用,建立新的充满活力、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适应我市青少年训练竞赛实际的竞赛管理制度。在成果共用的原则下,体育、教育部门共同举办全市、区(县)青少年比赛、大中小学生比赛、体育特色学校比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以及综合运动会;共同组队参加省级以上中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全省的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允许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学生运动员代表体育、教育部门参加市级以上比赛。
  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队伍建设。首先,体育部门要发挥教练员资源的优势,鼓励教练员到各级各类学校从事训练工作,指导、帮助学校体育教师提高训练水平。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对长期从事青少年训练工作,潜心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各类体育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学习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政策上的倾斜。体育教师从事学生课余训练可计入工作量。各级各类学校承担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可申报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二,要加强体育教师的业务知识培训。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对各级各类学校承担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的业务培训,由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第三,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配备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的工作力度。要实现教练员和体育教师的双向交流。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具备相应教育资格条件)的省运动队优秀教练员、有突出贡献的退役运动员,经教育部门和学校考核合格,可到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任教。
  创新、健全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体教结合”的投入力度,为“体教结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要保证投入体育经费占学校总经费的一定比例。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内,予以妥善安排。市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体育和教育部门的经费投入要形成合力、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鼓励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如企业赞助、比赛冠名、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体教结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体教结合”工作的领导
  成立淮南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局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体教结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更好地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对“体教结合”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评估、统一表彰奖励。体育、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对“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检查评估机制,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就“体教结合”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体教结合”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为推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二OO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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