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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3家保险中介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2005年3季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保监中介函【2005】82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对专业保险中介公司业务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微山彩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德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青岛新广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榆林惠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庄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嘉人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鞍山天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甘肃鸿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瑞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上海申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北京首证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持证率为零,严重违反了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现予以通报批评。
 
中国保监会中介部
200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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