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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与监管平台连接的通知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网络发展年的统一部署和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的要求,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监管平台研究开发工作已经完成,具备了与各服务平台连接的条件,国家广电总局业已开始进行有线数字电视广播CAS、SMS入网认证工作。因此,监管平台与服务平台的连接日显紧迫。为了尽快发挥监管平台的作用,保障试播期结束后的市场运行秩序。2003年11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快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与监管平台连接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有线数字电视试点单位广电局,中央三台、监测中心、以及传输网络公司各试点单位积极配合总局监测中心按要求完成服务平台与监管平台的连接。特通知要求:
  1、已经采用经总局入网认证的CAS、SMS并开始试播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务必于2004年2月1日前完成与监管平台的连接工作。

  2、采用未经总局入网认证的CAS、SMS并开始试播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应督促有关企业务必于2004年2月1日前获得总局颁发的入网认证证书,并完成与监管平台的连接工作。

  3、正在建设的服务平台,应采用经总局入网认证的CAS、SMS,把与监管平台的连接作为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进行。

  4、请各级广电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有线数字电视广播CAS、SMS的入网认证以及服务平台与监管平台的连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平台不予进行技术验收,不允许正式运营。总局将从2004年2月1日开始向社会公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合法运营者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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