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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杭州市财政“三农”投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有关财政支农政策,及时掌握全市“三农”投入情况,根据政府目标考核中对各地的财政“三农”投入的要求,决定建立杭州市财政“三农”投入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的对象和范围
  各区、县(市)财政局涉农部门负责填报。报送的资金范围为:有关“三农”的全部资金投入,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其他资金等各项来源的投入。
  二、报送内容
  报送的内容分为财政预算内农业投入和全部“三农”投入二部分。预算内农业投入是指经各级人代会审查编入财政预算的支农资金(按2006年预算收支科目中农林水气等事业费口径);全部“三农”投入填列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投入。
  各区、县(市)要在认真执行预算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财政“三农”投入统计表》(见附件);各区、县(市)自行出台的扶持政策如表上未单列的,可以添加并另附文字说明,乡(镇)财政投入数按年初经乡人代会审查通过的预算数填列。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分别为4月30日、10月30日和次年1月15日,共三次。4月30日报送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数;10月30日报送截至10月底的本年实际投入数(包括省以上补助、杭州市补助和本级财政投入);次年1月15日报送上年决算数。2006年第一次报送时间推迟到7月15日。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并做好财政“三农”投入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地财政“三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作为财政投入考核的依据。
  2、各地财政农财机构要主动和相关部门作好衔接,如实反映本地区的财政支农投入情况。
  3、各部门每期将《财政“三农”投入统计表》与文字说明的电子文档通过省财政厅NOTES信箱上报至市财政局农业处刘钧个人邮箱,同时纸质文档一份(加盖公章)寄送至市财政局农业处。
  4、电子表格可在杭州财税网(www.hzft.gov.cn)上下载。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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