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卫生事业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研讨问题;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卫生部办公厅拟定于11月24日-28日在北京举办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班主要内容
1.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2.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卫生工作专题讲座;
4.国际国内形势讲座;
5.专题研讨。
届时将请卫生部、有关部委领导和专家授课。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卫生局主要领导各1名; 部直属各单位及部机关各司局主要领导。
三、时间、地点
2006年11月24日报到,25-27日学习研讨。地点为北京会议中心(地址: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四、其他事宜
1.研讨班的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由卫生部党校(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负责。
2.参加人员的差旅费用自理,培训费、会务费及杂费等由卫生部党校承担。
3.请各参加人员认真、逐项填写《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研讨班报名回执表》(附件1),并于11月20日前传真至卫生部党校;并填写《接站及返程情况反馈表》(附件2),于22日前传真至卫生部党校。如需接站,请务必填清航班(车次)及到达时间、地点。
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蓓 苑壮 张智
电 话:(010)65762464/6272/6270
传 真:(010)65762464/6271
网上报名请登录卫生部党校网站:www.otcmoh.org.cn
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研讨班报名回执表及接站返程情况反馈表.doc
卫生部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