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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源经济体系建设严格依法治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财税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跨跃式发展的总体部署,科学分析和把握经济税收形势,理清思路、开拓创新,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强化税源管理,实现应收尽收,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到税收上来,确保经济财政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现将加强我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严格依法治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税部门不断探索强化税收征管的新办法, 严格依法治税,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但是,当前税源管理中依然存在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漏征漏管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税收征管社会化程度不高,综合征管效果不佳;三是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偏低;四是税务、工商等部门相互联动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我市税收收入流失,也不符合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治税原则。通过建立以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实现收入重心下移、建立涉税信息平台、完善税源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税收的良好氛围为主要内容的税源经济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税收征管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税源控管,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经济、财政良性循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对“十一五”时期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税源建设,夯实税源基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推动涉税信息整合,建立综合治税体系,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我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构建和谐郑州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遵循税收征管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依法强化税收征管。
  2.执法服务原则。在加强税收控管的前提下,强化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3.综合治理原则。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税收工作,依法交换和共享相关税源信息,严厉打击偷、逃、骗、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1.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理顺分配关系,收入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2.按照效益第一、社会增富、企业增效、政府增收的工作理念,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新观念,为企业创造良好、宽松、公平的发展环境。
  3.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为税源经济体系建设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征管质量。
  4.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税收的合力,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税源经济体系建设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要继续加强对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领导,深化对税源经济规律的认识,树立与税源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科学的、现代的、新型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学会并善于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推进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建立税源经济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形成千方百计引进税源、深化改革激活税源、搞好服务留住税源、创造环境培育税源的区域经济发展氛围。
  2.加强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郑州海关副关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房管、国土资源、人行、海关、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和拟定全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工作,加强交流,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和制约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本地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3.建立税源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及时提供所掌握的税源信息,实现税源信息充分共享,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通过国、地税部门之间经常性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经常性的数据交换,建立起国、地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长效机制,实现经常性的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通过国、地税部门与统计部门、房管、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起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税收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近期分析与远期分析相结合的税收收入分析机制。通过国、地税部门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部门的数据交换,利用登记信息比对情况,核查漏管户,澄清税源底数。通过国、地税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倒买、倒卖发票等涉税犯罪的打击力度。财税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具体商定提供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方式、时限要求及双方的责任、义务等,实行涉税信息共享,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以使财税部门更好地掌控税源,加强征管。
  (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征管重心下移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逐步形成政府事权明晰、收入彻底分税、保证基本需求、激励调节机制为核心内容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继续完善税收属地化管理,调整市地税直属局的税收征管体制,将市地税直属局征收的市级收入按企业所属区域实行税收属地管理。各县(市)、区要逐步完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政体制,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税收征管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税源的良好氛围
  健全税收服务体系,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明确服务主体和对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协税、护税的观念,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到促进税收增长上,健全多层次的协税、护税网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协税、护税的作用,建立必要的激励措施,调动街道、社区征收积极性,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要实施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建立重点纳税单位信息卡,及时掌握税收变化动向。要充分发挥税务、工商、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政府税收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
  (四)推行“四化”管理,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分析现代税收征管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信息不对称、信息分析应用不够、部门配合不力等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力争在税源管理上实现新的突破。
  1.实行数字化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寻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原因,利用数据分析开展评估和稽查。
  2.实行一体化管理。加强税种征、管、查互动,上下互动,国、地税互动,开展国、地税之间委托代征和市场税收委托代征,提高征管质量。
  3.实行社会化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税收征管创造条件,运用社会上的各类信息资源开展纳税管理,通过健全多层次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税源的良好氛围。
  4.实行特色化管理。针对纳税人的行业特点、地域特点,实行个性化管理和特色服务。
  (五)建立科学、精细税源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的思想,善于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与税源结构变化的关系,综合分析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税源变化,发现潜在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在税源建设上有所作为。各级税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以质量为中心,以责任制为抓手,以利益分配和行政管理为手段,按照“明确责任、制定标准、完善机制、绩效评价、奖惩兑现”的思路,全面推行工作质量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1.加大税源调查力度,创新税源监控方法,建立起以“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别监管、普遍征收、人机结合”为特征的新型协税护税工作网络。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推行金水区电子税源档案系统,进行税源的数据采集、录入、统计和分析。
  2.创新税收管理办法,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起由税源发现机制、税源监控互动一体化机制、税源监控保障机制组成的税监控三大机制并完善配套制度。
  3.大力推行税控装置,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有奖发票办法,从源头上堵塞税收漏洞。
  4.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开展科学、全面的纳税评估。根据税源宏观税负、行业税负的变化及各相关部门提供的纳税人基础资料、变化信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
  5.实行人民银行、财政、国税、地税、专业银行、工商等部门信息网络一体化,并努力实现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向各区和乡镇办事处延伸,进而推进电子票据工作,实现电子缴税,充分发挥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通过信息比对,实现应收尽收。
  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严格奖惩制度
  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税源经济体系建设、涉税信息提供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我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考核对象。所有向郑州市税源经济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
  (二)考核内容。主要是有关部门和单位向郑州市税源经济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涉税信息情况,以及履行协税护税义务情况,各县(市)、区税源经济体系建设情况。
  (三)考核程序。每年4月份,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上一年度的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年度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不合格单位。
  (四)奖惩。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没有落实专人负责,不按规定向郑州市税源经济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涉税信息资料,或涉税信息内容严重失真,时间滞后,影响涉税信息正常交换与共享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郑州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建才 市长
  副组长:李柳身 常务副市长
      田文雄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常开建 郑州海关副关长
  成 员:贺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 健 市财政局局长
      张宝安 省地税直属分局局长
      李和圈 市国税局局长
      楚新民 市地税局局长
      李德耀 市统计局局长
      赵中祥 市工商局局长
      刘建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广国 市房管局局长
      马耀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书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和拟定全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全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研究全市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贺广勋兼任,副主任由赵健、张宝安、李和圈、楚新民、邢冬原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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