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乌克兰国家歌舞剧院“萨拉文年科”顿涅兹克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4]1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文化传播中心邀请乌克兰国家歌舞剧院“萨拉文年科”顿涅兹克芭蕾舞团一行46人,于2004年11月到江苏、北京、上海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2011—2015年大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
农业部公告第1685号――关于给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