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维也纳音乐家爱乐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4]1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音乐家爱乐乐团一行58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到北京、上海、浙江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二〇〇三年全省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的批复
»
关于组织申报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
科学技术部关于申报2005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IC卡联网交叉检查的通知
»
关于举办“首届外商直接投资基金发展论坛暨项目洽谈会”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