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境北道艺术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黑龙江省文化厅:
你厅黑文发[2005]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省演出公司与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邀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境北道艺术团一行35人,于2005年4月17日至7月16日到黑龙江、河北、河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江西等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协同其他有关各省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巡演管理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的公告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暂行价格的通知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铁路货运口岸港杂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