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鱼洞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1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主城区鱼洞组团P标准分区用地规划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北接已开发的大江厂、长安铃木厂用地,东至鱼洞长江大桥引道,西临长江,与中坝岛隔江相望,南以云篆山为界。同意其规划主要功能为工业、居住,兼有水陆交通功能。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城市建设用地)739.9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03.57公顷(含中小学用地8.8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4.50公顷、工业用地295.36公顷、对外交通用地104.5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9.87公顷、仓储用地27.89公顷、市政设施用地6.68公顷、绿地107.57公顷;规划人口约5.9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城市空间,优化用地布局,注重对用地结构与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城市景观富有特色的新城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你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