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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委办公室关于同意双桥区2006年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试点工作的函
双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将双桥区纳入双建工程试点区县的函》(双桥府函[2006]16号)收悉。根据《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3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意见》(渝府发[2006]63号)精神,对你区申报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试点的相关材料及你县推荐的龙头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报商务部核准备案,同意你区2006年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建设试点。你区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龙头企业为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你区“双建工程”建设规划数量为8个,其中:乡镇连锁经营超市1个,村社便民放心商店7个。
  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请你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6月初召开的重庆市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渝府发[2006]63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力量,扎实开展好试点工作,在规范中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特此复函。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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