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交集团公司:
你集团公司《关于调整95路公交线路客票价格的请示》(集团运业[2006]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批准,你集团公司所属公交二公司95路公交运营线路已延长至14.5公里。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交客票的通知》(津价费[2005]184号)规定,同意该线路普通客票价格可由每张1元调整至1.5元。
二、请公交二公司在售票场所或乘车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调整后的95路公交线路票价,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本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