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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
涪陵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重庆市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国农办(2006)199号),现将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涪陵1万吨绿色食品(榨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你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项目投资计划,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足额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根据“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有偿资金使用必须落实债务人和到期偿还担保手续。市级有偿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银行贷款落实。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农综、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按照建设方案批复意见据实报账,切实做到专户、专人、专账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申请、验收、审查和拨款程序,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和财务制度进行专账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单位要按实施批复方案建立项目建设支出明细专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必须编报“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审批表”。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务必于2006年8月25日前由农综办、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综办5份、市财政局1份。
2006年9月28日
附件:一、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及资金计划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
总投资 财政资金 市级有偿资金 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小计 无偿 有偿 小计 区县
加工 1万吨绿色食品(榨菜)生产线建设项目 重庆市涪陵辣妹子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 年产1万吨低盐榨菜(绿色食品)生产线及配套建设。 3610 400 100 300 12 12 180 90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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