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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牵头承担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的精神,我委于2005年在本市同济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配套选修课建设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我委决定,委托你们并请你们牵头,承担为必修课配套选修课的建设工作。经费(上海交大36万元;华东师大学40万元)由我委一次下拨。
  请你们根据《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配套选修课项目的管理办法》(见附件),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德育处联系(联系人:叶天放,联系电话:2311953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上海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取形成必修课与配套选修课内容互补、结构合理、理论联系实际、有深厚民族文化底蕴的课程体系。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充分吸纳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要紧密结合国家及上海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实际发展,要紧密结合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的现实状况。
  2.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打破传统的课程和教材建设的做法,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突出专题教学的特点,要做到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适合大学生的接受意趣。
  3、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成立有高校、社科院、社联等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内容的审定;要成立一个精悍的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建设工作;要指定具体的联络人员。
  4.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要向“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网站(http://www.way.sh.edu.cn/)”提供多媒体课件、相关专题资料、讲授提纲、与实际结合的练习题、“解疑释惑”的热点疑点难点、“潜移默化”的方式手段途径等等。
  5.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应充分听取第一线教师的意见、特别是大学生的意见,要充分吸纳学生、教师和专家的意见。
  6.建设具体的选修课时,可用政府购买、教授负责、个人申报等多种方式;个人申报时,在同等条件下,上海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优先。
  三、管理措施
  1.学校应制订实施计划,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接受其管理。
  2.2006年项目经费一次划拨至学校指定部门。
  3.经费的日常使用按《上海教育十大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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