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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管理,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活动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是受业主委托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理企业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指:
  (一)公共绿地工程: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广场、道路绿地、绿地内水面等;
  (一)单位附属绿地工程: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环境绿化工程;
  (三)用于城市保护环境的绿化隔离带、防灾等绿化工程。
  以上工程含花架、假山等设施。


    第五条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列入建设部规定的林业及生态工程子项类别,资质等级分为乙、丙两级,资质证书由市建委颁发。


    第七条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及资质升级、增项、年检、变更,应当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八条 新设立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向市建委办理资质申请手续。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申请城市园林绿化监理企业资质。


    第九条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向市建委提供下列书面资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的证明资料;
  (五)监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件;
  (六)需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市建委提交本办法第 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监理业务手册》;
  (三)近三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和监理总结。


    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升级、增项、年检、变更时,市建委受理申请资料后,应先征得市园林局初审同意后再审批。
  市园林局初审时应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下列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监理:
  (一)全部或部分由政府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二)国有企业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进行监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第十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应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方式依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由项目审批部门确定。工程监理单位招标时应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监理招标投标规定。
  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应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中心进行。


    关联法规:地方政府规章(1)条    

    第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进行绿化工程监理时,应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第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可采用由市建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本。
  监理规划和监理总结等按工程施工监理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费参照工程施工监理取费标准执行或监理企业与业主自行约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有10年以上从事城市园林工程建设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或从事园林设计、园林施工2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级以上职称。
  2、取得中级以上园林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建筑工程师、电专业工程师、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
  4、上一年度承揽过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一个,或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2个。
  二、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有8年以上从事城市园林工程建设工作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园林设计、园林施工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初级职称。
  2、取得园林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中级以上园林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建筑工程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
  4、上一年度承揽过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以上2个。
  三、各级监理企业承揽工程范围
  (一)乙级资质企业:
  可承揽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二)丙级资质企业:
  可承揽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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