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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关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明显上升,特别是进入10月以后,接连发生两起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管管一字[2004]1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在持续3年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区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法,加大整治力度,规范采矿秩序,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安全整治工作,矿山开采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显著提高,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继续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认真检查督促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全面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设施,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实行科学开采,实现本质安全。
  三、加大整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各地区要下大力气,巩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成果,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对无证和证照不全的非煤矿山,必须立即关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关闭后又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必须从快从重查处,严防死灰复燃;对矿矿相通、超层越界开采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目前进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杜绝和控制非煤矿山事故。
  四、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地区要认真汲取河北沙河市“11.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区要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抽查。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地下(峒采)矿山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的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对存在问题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监管管一字[2004]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非煤矿山的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但重、特大事故明显上升,截止到2004年11月20日,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重大事故78起、死亡282人,同比增加14起,多死亡41人;特大事故3起、死亡36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2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65人,去年同期未发生。特别是进入10月以后,非煤矿山接连发生两起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10月18日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一露天矿山发生坍塌,造成14人死亡;11月20日河北省沙河市一铁矿井下发生火灾,灾害波及相互联通的另外4处铁矿,共造成65人死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河北省沙河市'11.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华建敏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做好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遏制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性
  目前,包括部分国有矿山在内的大多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相当薄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特别是近一两年来,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矿产品价格上扬,造成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有所抬头,有些矿山企业忽视安全超能力生产,一些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被要求停产整顿的矿山未达到整改要求就私自重新生产,还有些已被关闭的小矿山死灰复燃,导致了事故的频繁发生。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必须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规定,在当前原材料市场形势好转的情况下,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及时补还欠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非煤矿山安全长效机制。从现在起到年底的这段时间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各个基层单位、各生产环节和各个岗位,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要以关闭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行为,凡无证和证照不全的非煤矿山,必须立即关闭;关闭之后又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必须从快从重查处,严防死灰复燃;对存在矿矿相通、井中有井以及超层越界开采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要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加强源头管理,凡不具备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矿井,一律不准生产,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
   四、以防范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区都要以河北省沙河市'11.20'特大火灾事故为诫,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凡发现事故隐患严重的矿山,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同时,要对2004年以来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复查,对尚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查清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由于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采取行政执法措施,把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真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五、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责任制,规范各项生产活动和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行政执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行政许可和资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非煤矿山企业现场,进一步加强监查执法工作。要针对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当前实际,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快从严进行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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