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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国资委各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情况调查的通知

市国资委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的精神,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创新,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做大上市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市国资委各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情况进行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下属企业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二、调查内容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名称、所属行业、首次发行时间、发行地点、股票类型(A、B、H以及海外红筹股等)、公司注册地、募集资金情况以及再融资情况等基本情况,详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情况调查表》。本次调查的相关材料,已在市国资委网站(网址:www.bjgzw.gov.cn)上发布,各监管企业也可从网站上下载相关材料。

  三、上报时间各企业在汇总下属企业材料的基础上,务必于3月7日之前将汇总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至市国资委。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803)
  邮编:100053
  联系人:企业改革处 邬建军
  联系电话:83970392
  传真电话:83970395
  电子邮件:wujianjun@bjgzw.gov.cn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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